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小编整理了一些各省市婚假、产假、陪产假的具体情况,大家一起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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