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2023-05-08 06:25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企业将收到的财政部门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因此,企业使用不征税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不征税收入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