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是否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2023-01-03 14: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是否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是否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应缴纳.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代理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问题的批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人.广告代理是经营者承诺为他人的商品或劳务作宣传的行为,只是在经营过程中转托有关新闻媒体发布,因此广告代理业务符合《营业税税目注释》关于"广告业,是指利用图书…等形式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的解释,对广告代理业应按"服务业-广告业"征收营业税.亦即纳税人从事广告代理业务也应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如过去执行中与统一规定不一致的,从1999年1月1日起一律按统一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从事广告代理业务是否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