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如何核定?

2022-11-16 06:3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如何核定?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如何核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可以采用下列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盘点库存情况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核定; 

  (五)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情况测算核定; 

  (六)参照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同规模、同区域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核定;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如何核定】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