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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餐补财务税务怎么处理?

2021-11-26 13: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固定餐补财务税务怎么处理?

固定餐补财务税务怎么处理?

第一种情形:单位有食堂,员工就餐不要钱.

单位食堂开支,包括食材开支,可以视为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这部分开支属于集体福利,没法将支出金额一一分解对应到员工个人,自然就不需要讲用于食堂的餐补并入员工工资计征个税.

第二种情形:单位有食堂,单位给员工发餐补,员工就餐要花钱.

首先说明,单位给员工发放的餐补应并入员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单位食堂收费比较常见,这时单位食堂有两层属性:一方面,单位食堂具有福利性质;另一方面,食堂又有经营性质,食堂向员工收取费用,就可视作经营行为.

如果员工就餐是按照市场价格收费,单位食堂就属于完全的市场化运作,食堂的开支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而应该作为营业成本入账.如果员工就餐收费低于市场价,食堂收费本质是福利费开支的抵减.但向员工收取的餐费在会计处理上仍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账,需交增值税.

我建议单位食堂最好不要向员工收费,无论是市场化运作还是半福利运作,都会让会计处理复杂化,而且会平添增值税和员工个税.

第三种情形:单位没有食堂,员工固定在某餐厅就餐,单位与该餐厅直接结算.

这种情况和单位自己有食堂的情形类似,可以视同职工食堂外包.结算的费用不经过员工个人,不需要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此时的餐费在会计处理上不用记作"业务招待费",可记为"职工福利费".

第四种情形:单位没有食堂,单位给员工发放餐补,员工自己解决就餐问题.

单位没有食堂,每月给员工发放就餐补助,这部分补助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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