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2021-07-22 11: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
答:对电影制片厂导演、演职人员参加本单位的影视拍摄所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应按“工资、薪金所得” 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演员参与本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