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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个人 2019 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2021-07-22 11: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居民个人 2019 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 2019 年的综合所得如何进行年度汇算? 
答:居民个人 2019 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 12 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或者 2019 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即 2019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 2019 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19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 -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举例:居民个人兰兰2019年共取得工资144000元,取得劳务报酬 20000 元,取得稿酬 5000 元,转让专利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元,符合条件的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共计 62400 元。则 2020 年汇算时,兰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年收入总额=144000+20000×(1-20%)+5000×(1-20%) ×70%+20000×(1-20%)=178800(元)年应纳税所得额=178800-60000-62400=56400(元)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6400×10% - 2520 = 3120(元)

(温馨提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 元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520)已预缴的所得税额7608(元)
年度汇算应纳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累计预缴所得税额=3120-7608=-4488(元),兰兰2020年可申请退税448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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