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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

2021-07-20 10: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三条中提到的物品和货物是否有具体范围?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一、二条涉及所得税捐赠什么物品可以享受全额扣除政策的问题。根据2020年9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只要通过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捐赠,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并且这些捐赠的用途是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即可享受全额扣除政策。即税收政策只强调捐赠的用途,而不限制捐赠了什么物品和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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