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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2021-07-12 18: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房屋交换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答:(一)房屋交换属于转让房屋权属的行为,应该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契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规定属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行为包括:(五)房屋交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例所称房屋交换,是指房屋所有者之间相互交换房屋的行为。

(二)房屋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房屋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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