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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费用是否需要并入房屋原价作为计缴房产税的基数?

2021-07-06 09: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土地费用是否需要并入房屋原价作为计缴房产税的基数?
 

土地费用是否需要并入房屋原价作为计缴房产税的基数?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帐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应作为无形资产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商品房,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并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成本.

按照新准则的规定,企业改变土地使用权的用途,将其用于出租或资本增值目的时,应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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