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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2021-06-21 20: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如何适用部分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创建时间: 2021-01-05 14:32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的规定,经营期不满3个月的纳税人,需待实际经营期满3个月后再计算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销售额比重,从而确定是否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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