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个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

2021-04-06 07: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


       个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处理?

1)企业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属于增值税的应税劳务范围,没有任何文件明确该手续费可以免增值税,因此应按应税劳务计征增值税.

2)企业收到手续费,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范畴,应确认收入;另一方面,用于办税人员的奖励或补助,属于工资薪金支出范畴,其支出应以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进行扣除.

3)错误的财税处理:收到手续费时不确认收入(会计科目"其他收益"),而是直接计入"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科目;或者在收到时不计提增值税额.支出时,用于办税人员的奖励或补助,不计入工资薪金支出中,而是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等科目.谨记,前述财税处理是错误的!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