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是?

2021-01-04 10:5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是?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是?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增值税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销项 -  进项  = 本月应该交税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