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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环节销售金银手饰需要征收哪些税?

2020-12-30 10:05     来源:中国会计网     
零售环节销售金银手饰需要征收哪些税?

零售环节销售金银手饰需要征收哪些税?

答: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的范围包括: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不包括镀金(银)、包金(银)首饰,以及镀金(银)、包金(银)的镶嵌首饰,需缴纳金银手饰5%的消费税,非金银行饰10%的消费税,还需缴纳城建税7%,教育税附加3%等。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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