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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烟丝的征收范围是?

2020-12-17 13:09     来源:中国会计网     
消费税烟丝的征收范围是?

消费税烟丝的征收范围是?

(一)甲类卷烟

甲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5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84号).

(二)乙类卷烟

乙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卷烟,其从价税率为3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84号).

(三)雪茄烟

雪茄烟是指以晾晒烟为原料或者以晾晒烟和烤烟为原料,用烟叶或卷烟纸、烟草薄片作为烟支内包皮,再用烟叶作为烟支外包皮,经机器或手工卷制而成的烟草制品.按内包皮所用材料的不同可分为全叶卷雪茄烟和半叶卷雪茄烟.

雪茄烟的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型号的雪茄烟.其从价定额税率为36%.

(四)烟丝

烟丝是指将烟叶切成丝状、粒状、片状、末状或其他形状,再加入辅料,经过发酵、储存,不经卷制即可供销售吸用的烟草制品.

烟丝的征收范围包括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不经卷制的散装烟,如斗烟、莫合烟、烟末、水烟、黄红烟丝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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