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免抵税额是否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020-11-27 12: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免抵税额是否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免抵税额是否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免抵税额需要交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出台了,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该文件的最新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专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所免抵的增值税应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当期免抵税额进行确认并据以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生产企业出口免抵的增值税额视同企业已缴纳了增值税.属应按规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附加税,"正税"的对称.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其纳税义务人与独立税相同,但是税率另有规定.附加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