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2020-09-23 16: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业务招待费会计与税法处理的差异?

1、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会计规定可据实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税法规定要按一定比例扣除,形成的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计入开办费.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形成时间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计税基数会计与税法不同,会计上允许扣除的基数是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