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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适用范围?

2020-09-11 14: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适用范围?


       通用机打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适用范围?

如您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7%.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发生的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开票项目中货物不限

开票项目中劳务是指营改增范围的劳务,和修理修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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