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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的罚款可以开发票吗?

2020-09-10 15: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对供应商的罚款可以开发票吗?


       对供应商的罚款可以开发票吗?

可以不开据发票,收据即可.有的地方税务局也作出了规定,需要开具发票的由收款方开具发票给支付方.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没有发生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因对方未履行合同而致的违约收取的违约金,不是经营活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贵公司可依违约金收款收据、相关合同协议及银行的付款凭据在税前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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