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规定:“一、加大改革力度,提高流通企业竞争能力
(三)妥善安置职工,降低国有流通企业改革成本。……纳税确有困难的流通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减免生产性用房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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