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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发票,发票联和存根丢失怎么办?

2020-07-13 10: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工程款发票,发票联和存根丢失怎么办?

工程款发票,发票联和存根丢失怎么办?

答:发票丢失 ,建议想办法取得发票联的复印件和记帐联的复印件,在缴销发票时主动向税务人员说明贵单位已按规定将该份发票申报纳税,说明贵单位没有造成后果,税务机关一般是不会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是规定可以处罚款,那就也可不处罚。

遗失存根联属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间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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