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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发生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2020-07-03 09:3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发生一般业务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1)销售额的填写:需要填写《附列资料(一)》第13a栏“预征率 %”适用于所有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分支机构试点纳税人;第13b、13c栏“预征率 %”适用于部分实行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铁路运输试点纳税人。注意:第13a栏对应的14列按实际分配的税额或按预征率计算的税额填写即可,不要按表中公式填报。还需要填写主表第5栏、第21栏。

(2)进项税额的填写:分支机构认证(或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需要填写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同时填写第17栏“ 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中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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