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开票资料上的电话变更需要带的资料

2020-07-01 09: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开票资料上的电话变更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案】

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上的电话号码变更,可以管理员登陆修改,详细操作可咨询开票软件的服务公司;如果是网络发票开票软件的电话号码变更,可以填写变更表(盖公章),到国税大厅修改电话号码并更新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就可以了。如有疑问,可致电12366或86612366详细咨询。

开票资料上的电话相关阅读

一、开票资料是什么?

常说的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需提供公司名称及税号,不可只开具公司名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税务登记号等。

二、开具专用发票的时候有哪些要求?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项目填写齐全。

4、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6、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7、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8、按照本规定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9、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10、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11、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