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2019-06-13 17:5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如何规定的? 问题答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63号)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第六十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301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外国企业一律以公历年度为纳税年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