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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选择汇总纳税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2019-05-24 12: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汇总纳税的非居民企业应在汇总纳税的年度中持续具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三个条件:
  (一)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已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二)主要机构、场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不得采用核定方式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汇总纳税的各机构、场所能够按照本公告规定准确计算本机构、场所的税款分摊额,并按要求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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