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其选择享受的时点不同,只需要向扣缴单位(发工资预扣税款时享受情况下)或者税务机关(次年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情况下)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其他资料由纳税人自行留存备查。无论哪个时点享受,信息提交方式有多种,纳税人既可以选择通过手机或者电子税务局网页等远程办税端提交,也可以选择用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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