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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价值在1万以上的模具费用,能否列入“长期待摊费用”?

2019-05-14 17:1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公司的价值在1万以上的模具费用,能否列入“长期待摊费用”?    答: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如果该模具的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需要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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