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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性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2019-04-24 17:5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请问暂时性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能否税前扣除?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根据上述规定,暂时性停产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属于不得扣除的范围,因此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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