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2019-04-24 10:45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什么为计税依据?

答:为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价格明细偏低的,采取评估、土地基准价确定。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