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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赠送给客户的交强险等可否扣除

2019-04-22 18: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1、我公司是4S店企业,在销售中,赠送给客户的交强险、车辆购置税等,可否扣除?  答:因交强险、车辆购置税等都必须开给客户,你公司无法取得发票,因此所得税前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2、A、B公司是关联企业,现由A公司从银行借入款项,后A公司又将款项借给B公司,问A公司将资金借给B公司是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企业间借款属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贷给对方企业使用,这种行为无论借款利息是否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均应就贵公司取得的全部收入,依营业税"金融保险业"税目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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