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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口加工区的退税由在区内的企业退,还是由区外的企业退?

2019-04-18 11:2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答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加工区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5号】有关规定:1、对出口加工区外企业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视同出口,由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2、对区外企业销售并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一律开具出口销售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3、区外企业应每月向有关税务机关申办出口退(免)税手续。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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