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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还本”式销售建筑物,在计缴营业税时可否从营业额中减除“还

2019-04-17 16: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答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是指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建筑物时许诺一定时期后可将房屋价款归还购房者,这是经营者为了加快资金周转而采取的一种促销手段,对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的行为,应按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缴纳营业税,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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