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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违约金是否缴纳流转税?

2019-02-26 10: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公司签订销货合同,后来对方违约,销货合同取消,我公司收取的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是营业税劳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才是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同时,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才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营业税。纳税人在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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