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关于折旧额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

2019-02-14 15: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计提会计折旧年限大于税法允许折旧年限,造成会计年折旧额小于税法允许计提年折旧,请问差额是否应进行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调减?依据?

  答:是的,这部分折旧额的差额可以在以后年度做纳税调减处理。会计的折旧年限是按会计估计确定的,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会计上如何进行折旧的账务处理并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中折旧的计算扣除,所以,会计上虽然已经提足折旧,但按税法的规定,并未在税前扣除足额的折旧,那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继续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中华会计网校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