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公司房屋拆除需向税务办理认定备案手续吗

2019-02-14 15: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您好!请问我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部分房屋需拆除,如果形成财产损失,需要中介机构,即会计师事务所鉴定吗?另外,折除房屋涉及到房产税的问题,是也要到地税机关去备案认定?

  :需要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的。

  根据《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规定,企业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申报审批财产损失的,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根据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材料以及《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其他证据,出具涉税鉴证证明。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受托办理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对企业盘亏、报废、毁损、被盗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以及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发生的损失,收集齐全《办法》相应规定的证据,在此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涉税鉴证证明。您单位发生房屋拆除,形成损失,属于非货币性资产损失,理应按上述规定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房屋拆除,不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房屋拆除后,该处房屋将不存在了,其房产税义务已经消失了。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