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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是个人的不开发票是否违反规定

2019-02-13 11: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是一网络销售公司,由于客户大都是个人,开立发票的工作会很繁重,所以拟不开发票(但如果对方索要,则开发票;不开发票的也照章纳税)请问:不开发票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是否必须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规定,而是要求省级税务机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向消费者个人零售小额商品或者提供零星服务的,是否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比如,赣国税发[2005]354号规定,推行普通发票逐笔开具。纳税人发生生产经营行为取得收入(支付款项)时,必须按规定逐笔开具发票。对纳税人一次销售小额商品、提供零星劳务或收购金额在25元以下,购货方(出售方)未索取发票的可免予逐笔开具发票。

  辽国税函[1998]18号凡从事商业零售的国营、集体、私营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在向单位或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时,销售额在10元以上的,必须开具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对销售额在10元以下商品,可不逐笔开具发票;但消费者索要发票时,不得拒开。

  您所在地具体如何规定,尚需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查询当地省级税务机关的开具发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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