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商品房出租是否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2019-02-13 11:5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外商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时,是否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如果要缴纳,是按租金收入缴纳?还是按照房屋余值缴纳?

  :您好:参考国税发[2000]44号文的规定,出租房屋以优先从租计征城市房地产税为原则,外商投资企业将房屋内的柜台出租给其他经营者等并收取租金的,应按租金计征城市房地产税。凡按租金计征的房产税税额超过按房产价值计征的,按租金收入计征城市房地产税;未超过的,按房产价值计征。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