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外企是否可以一次性列支开办费

2019-01-25 16: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一次性列支开办费么?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不能一次性列支开办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前款所说的筹办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