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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商品房作为职工宿舍如何做账

2019-01-21 12: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 企业外购商品房作为职工宿舍,如何帐务处理?

  :企业购买商品房作为职工宿舍,记入“固定资产”科目。但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的扣除原则,企业对职工宿舍计提的折旧不属于与企业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

  :国营职工宿舍的折旧入管理费并可税前扣除,不一样?

  :国营企业为内资企业,同样执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因此,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的扣除原则,国营职工宿舍的折旧原则上也不应在税前扣除。

  :请问外资企业替员工租房所付的租金是否可以税前抵扣外资企业租入给外籍人员宿舍所付的租金是否可以税前抵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及其雇员提存、支用住房公积金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65号)规定,企业实际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购建费用、修房费用和租房费用等住房支出,应在已提存的该个人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中列支。 企业实际支付给个人的住房购建费用、修房费用和租房费用等住房支出,不足以在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提存的该个人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中列支的部分,凡企业董事会决议由企业支付的,可依有效合法的支付凭证列入企业当期成本、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外资企业替员工租房所付的租金(实质为外资企业支付给个人的租房费用)在已提存的该个人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中列支,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按规定标准提存的该个人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还不足以支付租金的,超出的部分租金作为企业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外籍职员的在华住房费准予扣除计算纳税的通知》(财税外字[88]第021号)的规定,外资企业为外籍人员租入宿舍所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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