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购入二手设备应要求卖方提供哪种发票

2019-01-18 16: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公司从一家饮食有限公司购入二手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请问我公司应索取哪种发票,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发票,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你公司购入饮食有限公司的二手设备及低值易耗品,应取得其自行开具的普通销售发票,或取得其到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方不提供发票是不符合规定的,同时你公司不取得发票也是不符合规定的。如对方没有相应发票,你公司可要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