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享受教育费附加减免政策

2019-01-10 13: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减免教育费附加总的原则是: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享受减免教育费附加的照顾。另外,还有以下3个方面:

  ①对因开发新产品而减免增值税的,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也一并减征或免征,并随同减免增值税一并用于新产品的开发。

  ②从1994年起,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③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