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安装防伪税控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

2019-01-10 13: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王先生与他人合伙开办一企业,预计各方面条件均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据说,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必须安装防伪税控设备,而且所购进的专用微机还可以抵扣税款,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答:按照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税前扣除。但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第四条规定:“税控系统专用和通用设备的购置费用准予在企业成本中列支,同时可凭购货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的增值税额,计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