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筹建分公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应如何处理

2019-01-09 14: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公司开一分公司,在筹建分公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开具的是抬头为我公司的发票,因为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尚未办理完毕。所以这些费用在我公司列支,请问这种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上述发生的费用应记入分公司的业务中,待分公司开业后按税法规定的年限进行摊销。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