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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又做网络工程能否将工程收入按营业税缴纳

2019-01-04 14: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既销售货物也做网络工程(网络布线、监控安装),是否能将工程收入按营业税缴纳?

答: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兼营增值税应税货物、劳务和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若能分别核算或准确核算不同税种的应税收入,可以按销售收入、工程收入分别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否则,一并交纳增值税。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的规定,对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以签定建设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方式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的,可就建筑业工程收入部分缴纳营业税(同时对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收入部分缴纳增值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一并交纳增值税,不交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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