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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回扣能否税前列支

2018-12-27 14:20     来源:中国会计网     
A公司在上年度“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列支了1.5万元,其属于促销产品时分笔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请问这部分回扣能不能税前列支?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因此,A公司付给购货方的回扣不能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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