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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劳教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吗

2018-12-25 11: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我单位下属机械铸造厂与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合资兴办了一家机械销售公司,我方出资30%,对方出资70%。请问,我们合资兴办的这家机械销售公司是否可以享受监狱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1998]46号)文件规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的监狱劳教企业是指为罪犯、劳教人员提供劳动场所,且全部产权属于监狱、劳教系统的生产单位。对监狱、劳教系统为安置本系统家属、子女兴办的其他企业,监狱、劳教系统所属企业与外系统合资兴办的联营企业,以及挂靠监狱、劳教系统但没有产权关系的其他企业,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因此,你单位与外单位合资兴办的这家机械销售公司不得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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