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企业合并、兼并后的各项资产应该按评估价值入帐还是按原帐面价值

2018-12-19 16: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企业合并、兼并后的各项资产应该按评估价值入帐还是按原帐面价值?
答:应按原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得折旧。凡合并或兼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