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正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办公司,可否到国税代开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因此,该新办公司需要取得营业执照之后,才能到国税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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