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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缺乏明细隐患多

2018-11-19 10: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过程中,经常发现有些单位的一些大额发票无明细清单,开票内容过于笼统,如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没有具体的商品名称和与之相对应的数量与单价;汽车维修费发票内容为汽车修理及配件费,未附具体的维修明细清单;房屋装修款项目栏里只填写“工程款”,没有具体的工程项目、工程日期、预决算标准等详细资料等等。究其原因,其中不乏有购买礼品送人、发放职工福利等情形,也不排除有个别人员开具虚假发票、套取单位现金的情况。这种现象不仅给审计工作加大了难度,也容易诱发腐败,应当引起我们审计人员的高度重视,并从一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严格把关,健全内控制度。所有大额发票开支都要有写明具体事项,经过经手人、证明人签字后方可交主要领导签批报支;单位领导审批时,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予批报;财务人员对不合规的发票不能接收,坚决予以退回,并督促经办人员进行纠正。  二、突出重点,加大审计力度。一方面,审查发票的规范性,要素是否齐全,有无明细;另一方面,审查发票内容,重点关注以“办公费”、“汽车维修费”、“会议费”等名目开具的大额发票,将节前节后作为审计重点,通过到发票开具单位核对的方式核实发票内容的真实性。  三、加强宣传,强化责任意识。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销人员与财务人员深刻了解发票无明细问题的严重性,严格按照国家发票管理规范进行开具与报销。强化各单位领导的监督管理意识,明确领导的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发票管理的制度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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