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收实务 > 正文

认证失控发票的重新抵扣问题解答

2018-11-19 10: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1、问:取回的发票何时可重新抵扣?  答:取回的当月起即可重新抵扣。  2、问:取回的发票是否需要重新认证?  答:不用。  3、问:重新抵扣当月能否用网上申报方式?  答:不可以,必须用手工申报方式,即填写手工申报表到税务机关综合服务窗口申报。  4、问:申报需要带什么资料?  答:手工申报表,当月发票认证清单,当月专用发票汇总表、失控票情况说明原件、发票原件。  5、问:如何填写申报表的进项?  答:直接将失控票的可抵税额与当月认证发票税额相加之和填在申报表主表12栏(进项税额)即可。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